長江商報消息 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
  近日,媒體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嚴控公積金繳存比例被納入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範疇,將對央企高管實施嚴格的公積金管控,規定央企負責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企業負責人工作所在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上述人士說,一直以來,公積金都被視為國企收入和福利的灰色地帶,目前國有企業公積金繳納比例過高現象確實存在。在多位央企人士看來,從高管開始“開刀”治理,實際上會有一個示範效應,原來很多央企過高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會隨之規範起來,這對於規範公積金管理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此前我國《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繳存基數的5%,原則上不高於繳存基數的12%”。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表示,就是“原則”二字,給地方鑽了空子。據瞭解,我國不同省市對公積金管理要求差距巨大。具體來看,北京最高繳存比例為12%,上海最高繳存比例為7%加8%補充公積金,深圳、廣州最高比例為20%,蘇州工業園最高比例則高達25%。
  “央企等一些國企為增加職工福利,多選擇最高檔,有時甚至超過上述規定標準。而與之相對的部分民營、私營企業則鮮有為職工上調公積金繳存標準的行為,而且多選擇了最低標準。這就造成了越來越大的差距。”汪麗娜說。以我國中部某市為例,據其統計,在該市電力、金融等行業,個人月平均繳存額最高的達到6660元,而在該市餐飲、勞務等行業,個人月繳存額最低的只有75.6元,兩者相差88倍。
  “此次央企薪酬改革對公積金繳存水平進行了明確規定且沒有浮動空間,這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具有積極意義。”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房地產法規政策委員會秘書長康俊亮說。據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央企高管公積金繳存將設紅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x29hxat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